不整,顿时心里感觉就不好了。
再一看自己,身上好像纹身了一样,居然是画了两字:“傻擦。”
“怎么会这样?”酒糟鼻用力的擦,居然擦不掉。
多嘴的那个哭丧着脸说:“我们都有,我是贱嘴,他是傻蛋,柴老板是老流氓,还多一个字呢……”
“闭嘴!”
酒糟鼻问:“那人呢?还有那狐狸……精?”
结果令人沮丧,啥也没有,甚至连旅馆登记本都不见了,酒糟鼻等人怎么也想不起,那人的长相和身份证号什么的,这人就好像从未出现过。
整个房间里一根毛都没有留下,更别说是指纹。
唯一有的,就是一个雷击的痕迹。
从此,酒糟鼻就成了一名兢兢业业的人民警察,再也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
而刘小毛呢,已经出现在百里之外的冰城。他守着金娜拉,等她醒了,就带她去坐长途车,到冰城时已经是下午。
坐车坐到腰酸背疼的金娜拉拉着刘小毛,不肯走路,同时眼睛到处乱瞄。
土包子一样的金枝玉叶啊。
冰城也算是二线城市,不过和江城这样的二线城市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面积相差不大,主要是节奏。
冰城人走路是慢悠悠的,白天比较短,所以这里的人喜欢睡觉,长的都比较敦实。
说话语速很快,做事手速较慢。
走在冰城的大街上,走路慢说话快,看起来就好像很多人都在聊天或者闲逛。
金娜拉很喜欢这里的气氛,和金领地差不多。
她更喜欢那些漂亮精致的店铺。
尤其是车站下来的广场有一件很大的婚纱摄影,巨大的海报让金娜拉看傻眼,下面两米多高的玻璃橱窗里更是一溜的婚纱,还有一套金粉红镶边的旗袍。
太对金娜拉胃口了。
要是腰身再细一点,就适合我穿了。
所以金娜拉借口腰酸背疼脚有麻,想多看一会。
刘小毛却直接蹲下:“我背你走。”
金娜拉脸红了。
人家只是想看看衣服哎。
好吧,就让你被一回。
要是在金领地,那是打死金娜拉都不会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