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
洛筱雁这一觉睡得绵远香甜,她仿佛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六七岁的年纪,正是带着周东林满街瞎胡闹的时候。
偶尔玩闹忘记了时间,回去很晚了,她和周东林走在默黑黑的街道上
,会互相没话找话,驱散内心的恐惧。
当然,大部分的时候,周东林更害怕一些,而洛筱雁,则必须当那个“护草使者。”
聊着,两个小萝卜头聊起了梦想。
洛筱雁胸怀壮志。
“我以后要上九天,揽日月!我要学爹爹,成为一名保家卫国的大英雄。”
周东林唯唯诺诺,“打仗啊,受伤了会疼的。”
他可是一个手被划破了一个口子,都能哭上大半日的那种人,动刀动枪这种事,他想都不敢想。
“你身为一个男孩子,这也怕,那也怕,那你说,以后你能做什么?”
小时候,洛筱雁是很看不上这个小跟班的。
总觉得他瘦瘦弱弱的,胆子还小,一点都不像男子汉。
“我以后就跟着筱雁。”
“你以后要娶媳妇,我也要嫁人的,那到时候咋办?”
“那很简单啊,你做我媳妇,不就能罩我一辈子了。”周东林童言无忌。
“你想得倒美。”洛筱雁掰着手指头,认认真真地盘算道:“我做你的媳妇,能有什么好处?你又打不赢我,还得让我保护你。”
“大不了,以后冰糖葫芦,都让给你吃。”
“那行,成交!”两个小人儿小拇指勾着小拇指,立下了誓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