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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冲喜(4 / 5)

说:“郎君,您喝多了,容易腹胀。”

原本的病秧子唐颂之肯定喝不下这么多的,但是现在的唐颂之强的可怕。

一碗碧玉米煮成的鸡丝粥进了他的肚子,食物的能量就被木系异能飞快吸收了。

别说三碗,三十碗他也吃得下。

雪白嘴唇恢复了几分血色的青年头也不抬:“厨房里有什么都做了送来,大厨房有现成的也送过来。不吃饱肚子,我今日怎么有力气洞房成亲?”

啊?文琴大为震惊。他心想,这难道就是男人吗,都病成这样了,都要坚持洞房,到时候不会死在喜床上吧。

他不太情愿,但在唐颂之冷若冰霜的目光下,他还是选择乖乖去厨房拿食物过来。

唐颂之吃完了一瓦罐的粥,感觉身上稍微有了一些力气。

青年动了动耳朵,好像还听到了公鸡洪亮的叫声,披了件厚实的灰色大氅走出去,他看到外面的人抓了一只大公鸡进院子里,还给它佩戴了一朵大红花。

唐颂之问:“这鸡抓来是干什么的?”

抓鸡进来的管事听到声音,冷不丁被吓了一跳,见到是唐颂之,才松了口气,老实回答:“回三郎君,夫人说,您身子骨弱,怕是成不了婚礼,便抓只威风的公鸡来,代替您拜堂成亲。”

他这桩婚事是盲婚哑嫁,在原主的记忆里,没见过宋晏,只听继母说人长得十分俊秀,身世似乎和他半斤八两,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的嫡子,没人疼的小可怜。

毕竟唐家要面子,哪怕是冲喜,也不可能娶一个丑人。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若是让公鸡代替他成亲,对新嫁郎也算是变相的羞辱。

唐颂之两世为人,头一回成亲,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男妻是好是坏,若是个好的,他肯定要多护着对方一些,毕竟成了亲,他的男妻才是内人,是他的自己人。

唐颂之看了眼管事,又看了眼那只威风凛凛的大公鸡,确实神气:“把它杀了,做成烧鸡,我今晚要吃。”

管事的一脸为难:“可是夫人……”

唐颂之想着原主记忆里发火的样子,阴沉沉的看着管事的脸:“今天到底是谁成亲,让鸡替我拜堂,是想羞辱谁?”

他咽了咽口水,喉结滚动:“我没吃东西,自然没有力气,吃了烧鸡,就有力气成亲。”

管事的不再言语:“是,都听您的。”

他转头肯定是要去向陆清莲汇报的,不过事情肯定还是会随着唐颂之的想法发展。

既然新郎官体力能撑得住,那肯定亲身上阵比较好。

陆清莲捏紧了帕子,唐颂之说的那叫什么话,偌大个唐家,难道还会少了他两口吃的,好像是他这个做继母的克扣了他的口粮一样,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爱吃烧鸡,又油又腻,吃不死他这个病秧子!心里暗恨,她面上却露出个温柔慈爱的笑容说:“都顺着三郎来。”

烧鸡现杀现做也是需要时间的,唐颂之得了清静,回到院子里继续吃文琴拿来的点心。

反正成婚的新房也不是在这充满药味的屋子里,而是单独准备了一个新房间。

他吃了大概一个时辰,新嫁郎的轿子还没到,唐颂之调动了一下身体里的木系能量,审视自己的新身体。

这具破败的病秧子身体就像是一个破篓子,哪哪都是洞,他能量不够,只能先护住要命的心脏。

吃了多年的补药,四肢百骸一堆药物的冗余。唐颂之尝试着祛除部分残留在血液里的药毒,没一会儿能量耗完了,大脑隐隐有些刺痛,全身就散发着一股古怪恶心的酸臭味。

“文琴,让厨房那边送热水来,我要沐浴更衣。”

毕竟是新婚,总不能脏兮兮臭烘烘的去见他的妻子。

沐浴更衣结束,他换上事先准备好的喜服。这喜服是成衣,按照原主以前的尺寸直接去店里买的。

但是这些时日他病入膏肓,整个人都消瘦了许多,空空荡荡挂在身上,显得很是肥大。

唐颂之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他就穿着这一身不合适的衣服,去自己亲爹面前转了一圈:“爹,您看看,这就是姨母给我准备的新婚衣服,孩儿知道家里清苦,也不计较料子好不好,绣纹够不够精细,只求合身得体,不至于让外人见了笑话。”

他顿了顿,神色有些愁苦:“孩儿平日里都未曾见过弟弟妹妹他们穿不合适的衣服,若是我的娘亲还活着,想来也不至于让孩儿穿这样的喜服。”

唐颂之甚至不喊陆清莲母亲,而是姨母,不是亲娘,就连婚服这么重要的衣服,都能安排得这么不合身。

这眼药上得唐仲贤脸都绿了,把继室喊来训了几句,让陆清莲赶紧安排人把喜服改好。

陆清莲哭了几声,唐颂之却不耐烦听她狡辩,一甩袖子就走:“大喜之日,孩儿不想听哭丧。”

陆清莲看着他潇洒离开的瘦削背影,一口气噎在嗓子眼,憋了一肚子火。

时间紧凑,她只好安排了府里几个绣工出色的丫鬟赶工改衣服。

唐颂之不过只是娶个商户出身的男妻,竟然还硬生生从病榻上支楞起来,三番四次的折腾。

陆清莲莫名有种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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