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丹尼斯在提携迪克这后晋晚辈。
现在,迪克的实力更强了,比丹尼斯还强出一个等级的大圆满强者了。迪克还是拿自己当朋友,丹尼斯还矫情啥啊?
“那我就不客气了,走着,你第一次来亚伯拉城,哥们也算是东道主。我的东,凯莱大酒店,随便点!”这才是公子哥的风采吗。
“成!我才不会客气呢。”见识分很多种,不仅仅是战斗。生活阅历上,迪克常年窝在海虱禁地,也匮乏的很。
丹尼斯尽管当年只是男爵城的一个公子哥,可是,能在亚伯拉城混的开,这个汗王城里,丹尼斯要是没有个啥
牛逼的大家族亲戚也是不现实的。否则,你凭啥在汗王城的公子哥的圈子里混?
美食美酒,是人都喜欢享受,能在汗王城里被称为美食美酒的,迪克吃喝起来,陶醉的很啊。
麻痹的!难怪都羡慕公子哥,你看看人家吃的是啥?喝的是啥?
一小杯酒喝下去,迪克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在升华、陶醉、芬芳……回味悠长啊!
“迪克,你现在的实力,怕是要跟我叔叔混到一个圈子里啊。”吃着喝着,丹尼斯感慨不已,迪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