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说好啥时间过来?”
“十点半。还有两个小时人就该来了,你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侯大龙听到这里,顿时睡不下去,急忙翻身起床。
原来是一对人贩子夫妻,看上去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没想到是一对丧尽天良的狗男女。
侯大龙虽然是窃贼出身,行事也不光彩,不过从心里面也很憎恨这种人。
想到这里,顿时有了主意:报警抓人。
他连忙穿上棉衣,推门出去,不想正好跟那个婆娘碰个对面。
“大哥,这么冷,准备去哪儿?”
侯大龙打了一个哈哈,笑道:
“尿急,准备上个厕所。”
“厕所在一楼,路滑要小心点儿。”
“我晓得。”
侯大龙不动声色的应了一声,转身向楼下,不慌不忙地走去。
他假装上个厕所,又磨蹭一会儿,这才急匆匆的走出招待所,一路打听派出所的方向,很是费了一番功夫。
在路上来回一耽误,等侯大龙带着民警赶到招待所时,惊讶的发现,那对夫妻早已踪迹皆无,逃之夭夭。
这一下,可把侯大龙气坏了。他始终弄不清楚到底哪里露出破绽,竟然被那对夫妻看出来。
侯大龙憋着气,又在招待所住了一天,第三天下午才坐上回家的火车。
没想到在车厢里再次遇见那对年轻的夫妻,身旁的孩子只剩下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那个一两岁的孩子消失不见。
再然后,就是那对夫妻也发现侯大龙的身影,抛下婴儿不管,果断的中途下车,再一次不知去向。
几经转折,这个婴儿便落在侯大龙的手里。此时的侯大龙已经40多岁,无儿无女,最后决定收留下这个婴儿。
………
想到这里,侯大龙看一眼站在院子中间的侯二狗,慢慢闭上双眼。
此时的侯二狗正在院子里发呆,哪里晓得候大龙在卧室里的情况。
只见他猛吸几口香气,头闷发热的脑子逐渐清醒一些。
“养父嘴里的那个人……会是谁?”
侯二狗愣愣的猜想,以养父的为人,以前交友甚广,只是最近一两年来卧病在床,除了村子里的几位闲汉,鲜有外面的朋友来访……
是 村西头的刘大头,还是隔壁家张小泉,或者是光棍一条的周四孩……?
这些人都是养父的狐朋狗友,平日混在一起搓麻打牌,简直就是形影不离,很是亲近……
可是也有一点不好,这些人游手好闲惯了,在村里口碑不佳。
私下里养父对他们也是颇为不屑,评价甚低。
很难想象,养父会把自己的身世之谜轻易告诉这些人。
不是他们,又会是谁?
侯二狗围着院子转了两圈,突然间眼睛一亮,朝脸上猛拍一掌:
“我真笨,那个何寡妇,我怎么把她忘记了?”
何寡妇是养父多年相好,三个月前还亲自探视过一回,俩人关门在屋里窃窃私语,聊了很久……要说自己的身世之谜有人知道的话,恐怕非她莫属!
不过,侯二狗不喜欢何寡妇。
这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女人,经常利用侯大龙对她的宠爱,明里暗里的挑拨父子之间的关系。
如果是这个女人手里掌握亲生父母的信息,自己想从她嘴里得到,只怕是不付出一些代价,是万万不行的。
侯二狗正在烦恼中,就听到墙外传来一声悦耳的女声:
“二狗,我爸让你去家一趟。”
“哦,支书吗?这……就去。”
侯二狗迟疑一下,很快分辨出来是谁的声音,来人正是枫叶村支书的宝贝女儿,名唤张丽华。
快步出院,侯二狗迎面差一点撞上张丽华,后者一个灵巧的闪身躲过。
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娇嗔地瞪着他,似有千言万语暗藏其中,侯二狗心里赞叹:好一朵含苞初放的玫瑰,在此刻绽放出耀眼的光辉。
两个人同住在枫叶村,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在一起,自从半年前侯二狗辍学之后,两人很少来往。
也就是在高考之后,暑假期间,两个人走动又频繁起来。
不知偏偏在此时过来,所为何事?侯二狗陪着笑脸问道:
“丽华,支书找我干嘛?”
“不知道。”
张丽华脆生生回答,想想后又解释道:“我今晚刚回村,真不清楚。不过,我猜……可能是侯叔叔的事吧。”
“我养父?”
“嗯。”
“我明白了,大概是养父身后事的处理……也好,支书今天不找我,我也准备过去一趟。”
“侯叔很严重吗?”
“二天没吃东西,估计也就是近几天的光景。”
“这么快?”
张丽华略感吃惊。
“嗯,走吧。”
俩个人快步进了张丽华家,支书张景春正坐在椅子上喝茶,眼瞅着侯二狗进门,第一句话就问道:
“二狗,你爸情况可好?”
“很不好,支书。听丽华说,你有事找我?”
“嗯,叫你过来,自然是为了侯大龙的后事安排……你是养子,也是侯大龙唯一的继承人嘛。”
听见支书这么一说,侯二狗鼻子一酸,眼角湿润起来。
“支书, 有什么事儿你尽管说,我听着就是。”
侯二狗在村子里最佩服的人只有两个。
一个是自己的养父侯大龙,因为他是村里最有钱的人。另一个便是张丽华的父亲张景春,一个当了快20年的村支部书记,就凭这一点就让人佩服。
张支书很满意侯二狗谦逊的态度,点点头,平稳的说道:
“二狗,有件事我要现在告诉你:侯大龙这次从县医院出来后,特意写份遗书交给我暂时保管,再三要求我在他临终时,才能拿出来给你过目。”
“啥……遗书?”
侯二狗大吃一惊,这事儿还头次听说。坐在一旁的张丽华也更大的眼睛,似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