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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站起身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虽然不能正大光明为若檀伸冤,可现在这样也是最好的结局了。
“砰!”惊堂木一敲,案件再次审理。
“魏其侯之子魏哲,留侯之子刘星阳,关内侯之子杨家峪,刑部尚书之子冯嘉豪等,聚众闹事欺压百姓,并对其苏记酒楼掌柜若檀行侮辱之事,损坏酒楼贵重物品价值百万余两。
罚其在十五日之内赔偿酒楼的所有损失,以及伙计的医药费,误工费,营业损失费,并处以仗刑五十,刺字,流放三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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