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当即便放她走了。
在休息室休息的片刻,林祺做了一个漫长又模糊的梦,她只记得自己好像又梦到了那个找上自己的姐姐,一觉醒来她泪流满面,只想快些找到迟云。
见迟云一步步走来,林祺似有些忸怩,少见她脸上出现这番神情的迟云当即调侃了一句:“怎么了,看到我也脸红?”
林祺本来还有些忐忑的心态瞬间恢复了原样,她揉了揉自己睡得有些麻木的脸问道:“既然现在是这么个情况......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开始?”
不远处的工作人员围在一起说笑,迟云顿了顿才回道:“不是我们,是我。”
林祺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
她茫然又无措看着迟云,仿佛一个无助的孩子,迟云认真地看着她拍了拍她的肩:“林祺,答应你的我一定会做到,你该休息了。”
背负数年仇恨和愧疚,再度失去亲人,透支自我的虚与委蛇,这些伤痕在林祺这副年轻的身体上尚不明显,但迟云却看出了她灵魂上的疲惫。
若是再这样下去,恐怕等到一切结束恩怨归土时,林祺就该步入深渊了。迟云不想让她掺和进来,至少不要这么马不停蹄地消耗自己。
“这么多年你已经做的足够好了,现在,去休息一会儿吧。”迟云的声音是罕见的温柔,她真心希望林祺的一生不要困在往事之中。
林祺把头低下,地面落叶薄薄一层,茎叶脉络清晰可见,她长叹一口气抬起头来:“我知道你的意思,只是我已经走到这里,不能亲自见到结局实在遗憾,别拦我,迟云,你知道我的决心。”
说完这段话,林祺像是突然轻松起来,她语气轻扬地说道:“好啦,表情别这么严肃啦,横隔了这么多条人命的罪孽即将得到偿清,我们都要开心才对。”
迟云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执念太深不是好事。”
林祺的眼神多了一点什么东西:“但人不就是靠这么点执念活着吗?”
迟云最终还是放弃了对林祺的劝说,执念如此之深,哪怕强行让她脱离也没有用处,不谈林祺,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
《屋墓》的拍摄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另一边,迟云的计划也开始了。
“书哥,熹春路新开了个酒吧,听说够劲,要不要去试试?”
季书的狐朋狗友纷纷围在他身边讨好着,他们都知道自打迟云回来后季书的心里就总憋着口气,而且最近一段时间季父对儿子的管束也越发严厉,生怕他惹出什么事来。
这段时间季书连骨头缝都痒得不行,好不容易借着录访谈的借口混了出来,他当然要好好放松一下。
“去,当然去。”季书掏出烟,旁边立刻就有小弟为他点上火。
“书哥,你不知道,这个酒吧搞会员制呢,我们几个小弟本来想去探探路,结果哥你猜服务生怎么跟我们说的?”
季书吞云吐雾,心里也有了几分好奇:“怎么说的?”
一个染了黄毛的小弟立刻板着脸有模有样地学了起来:“我们这个酒吧不是普通人能进的,要么是老板的熟人,要么就是有名声有地位或者有经济实力的人物。”
“要不然,也不好做保密工作。”
另一个浑身纹身的白毛附和道:“这老板这么狂还能有客人上门,肯定不简单,嘿嘿,我们今晚就指着书哥带我们去见识见识了。”
两个小弟口中的熹春路是市中心顶顶一条有名的街道,每到夜晚便是一片灯红酒绿,对于一个爱玩且会玩的人来说,熹春路是夜晚的不二归宿。
就在一个月前,一家室□□击场悄无声息地被人盘下改造成了Ray酒吧,对于熹春路来说,这里的酒吧市场已经饱和,后来者很难居上。
本以为这家也一样会很快倒闭,没想到情况却完全不同,人流量没有随着时间而渐渐减少,反而口碑越来越好。
都在传酒吧老板背景雄厚,不管市场上多罕见的酒都能搞来,连调酒师和乐队都是一等一的优质。
“格调完全不一样,难怪那么多人追捧。”这句话常常被Ray的新客挂在嘴边,一传十十传百,Ray的名气就传到了季书身边这帮狐朋狗友耳中。
于是他们便心痒痒起来,想蹭着季书的地位也进去见识见识。
季书满身躁意正愁无处发泄,听到这话的他半眯着眼睛狠狠吸了一口烟,然后随手将烟头掷下扯了扯身上的西装:“走,去熹春路,今晚兄弟们的消费都记我账上。”
黄毛小弟踩灭了地上的烟头,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书哥大气!”
豪车风驰电掣,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小弟殷勤拉开车门,季书懒懒地走下车,抬头看了一眼店门,他本有心挑出些毛病,没想到这个酒吧不管是装潢还是侍应生都完美切中了他的审美。
这地方确实有点东西,季书这时才算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