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普照下的演武场,却忽然间充满了阴森杀气。
杀气从斗士馆上士白旭散发出来,他挺立在场地中央,就像手中的唯我枪一样——尖锐、锋利、精悍。
白旭的眼睛始终都在盯着自己的对手,他斜握蛇枪,双手合抱,向对方示意。
这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已表示出对对手的尊敬。
义士馆下士百里奔雷却只是随随便便的将花薇大枪杵在地上,看着对方。
就凭这一点,他已不如白旭:武士互相切磋,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请!”白旭握枪拱手道。
百里奔雷点点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你也不必太客气。”
白旭面露冷笑,指着巨人手中的花薇枪,说道:“我拜的是这杆枪,而不是你。”
“等下就会恨它了,”百里奔雷笑了笑,“因为你将败它所赐!”
白旭轻叹:“可惜了……”
百里奔雷:“可惜什么?”
白旭:“可惜一杆好枪落道到你这傻大个手中,它就沦为了一杆平平无奇的大铁枪,真是暴殄天物……”
“你!”百里奔雷咬牙隐忍,显然是在控制瞬间冲上脑际的怒气。
白旭:“希望你真的有真才实学,不然等下枪锋无眼,白白伤了性命……”
“很好!”
“好”字刚出口,夸父巨人的大手一抡,一丈来长的花薇铁枪飞舞转动,带起一股凌厉的枪风,压得演武场上的野花闲草全都低了头。
白旭却没有低头,他身形一闪,已从花薇枪抡起的圆弧中滑了过去……
“唉,奔雷也太冲动了,难道就看不出白旭是在故意激怒他吗?”
“不,他这回也许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场外的宫之奇埋怨好友太冲动,风彦章却反而担心起白旭来。
宫之奇讶异道:“这话怎么说?”
风彦章解释道:“花薇枪走的是刚烈威猛的路数,它本就是男子汉用的大枪,怒气只会让持枪之人更加意气风发、技力倍增……”
两人只说了四句话,而百里奔雷手中的花薇枪已攻出了七招。每一招都带着慑人的怒吼,如闪电飞龙般向敌人的要害处发起凶狠地攻击!
初成的鸿蒙枪法虽然只有十二式,可一旦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幻化无方。它的招式变化虽不及青蛇枪法灵巧,可是那种凌厉无比的风格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上的不足。
演武场上,百里奔雷施展着刚烈威猛的鸿蒙枪法,竟真的能将这杆大铁枪舞得虎虎生风。这种沉重的长枪大戟本来只适合两军对垒时的骑兵冲锋陷阵,用做比武较技的武器就不免显得太过笨重。但百里奔雷本身就是力大无穷的夸父巨人,他运用一身的雄浑力量配合刚猛的鸿蒙枪法,很好地弥补了重铁枪的不足——灵活。
沉重的大铁枪在巨人的手中变化多端,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死命。
花薇枪风所及之处,白旭根本无法近身,原本灵巧刁钻的青蛇枪法渐渐被压制……
“看样子白旭是想以逸待劳,先耗尽奔雷的力气再出手啊。”
宫之奇说这话的时候,百里奔雷已一口气连续攻出十二招,而白旭只勉强地还了三招。
“他若真是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身为行家的齐格并不认同这个判断。
宫之奇:“为什么?”
齐格笑着解释道:“花薇枪份量虽然沉重,但那要看是谁在用。它在奔雷这头蛮牛手中,招式一旦施展开来,大枪本身的重量就能带动起一股力量。然后他就可以借力使力地连续出枪,自己的力量其实用得并不多……”
“妙啊!”外行人宫之奇恍然大悟,“这个道理就像推车一样,车轮一旦开始转动就能带起一股向前的力量,推车的人反而像是被车子拉着往前走……”
“没错。”风彦章点头,“正是因为花薇枪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白旭要想闪避就很不容易。所以,采取守势的一方耗费的力气反而会比对手更多……”
齐格:“看到那杆重枪,大多数人都会先入为主地认为它挥舞起来一定很累,没有深思其中的奥妙。白旭一味闪避,想以逸待劳而取胜,那他最后一定会败在花薇枪下。”
宫之奇:“为什么?”
齐格神秘地说道:“要不是我亲眼见过奔雷舞练花薇大枪,我也会犯那种想当然的错误,因为这个枪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重了……”
宫之奇:“奔雷的鸿蒙枪法是谁教的?”
齐格:“是孟铁山教士给他开的小灶。”
“哦?原来是孟教士亲手教的啊,怪不得这么厉害。”风彦章羡慕道:“傻大个还真是走了狗屎运……”
在三人说话间,百里奔雷又攻了三十六招。攻势非但已无法遏止,就连白旭再想近身发起攻击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