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为止,叶荻仍然没有忘记自己本来的身份,以至于忽略了一个最致命的问题。
她本是这个世界以外的人,不属于原先故事里的任何一环,强行卷入其中,从她的视角来看,和修文一样简单,就万万忘了,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反派可不是什么头脑简单的NPC。
她的无端出现,果然引起了薛良玉的怀疑。这老狐狸一听到消息,立刻便赶往光州。
在原先的故事线里,他的义女李迟迟,因为不肯屈服于这桩婚事,定亲以后一直由他亲自看押,几乎不让她离开视线。
可现在他走了。
李迟迟当然要逃。
无边旷野,李迟迟夺路狂奔,半步也不敢停。婢女银铃跟在她身后,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娘子……娘子……”银铃两手扶着腰,整个人都快要向前栽下去,实在跑不动了,只能摆摆手停下。
“还不快走!”李迟迟见此情形,只得回过头来,一把将她拉到身旁,道,“你可得想清楚,要是我真嫁过去了,你在我身边,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到底是性命要紧,还是现在停下歇歇要紧?”
“可是……可是我真的跑不动了……”银铃满脸无辜,眼泪汪汪道,“要不然咱们还是像上次一样扮作男装,找个客舍歇一歇吧……说不准……说不准还能遇上转机呢……”
“你当是看戏吗?哪里来的转机?”李迟迟两手死死拽着银铃的胳膊向前拖行,又走出一段,实在乏了,只好停下休息。
银铃多年来一直照顾着李迟迟的生活起居,如今虽在逃亡,也仍旧顾着她,一坐下身,便解开包袱,找出背囊里的竹筒就近打了壶水,递给李迟迟。
李迟迟心不在焉接了过来。
“娘子,我们逃归逃,总该有个打算。”银铃说道,“上回便是什么都没想好,才会被抓回去。这一回……”
“你说……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李迟迟眸光颤动,忽地落下泪来,“从小到大,我就像条狗一样,靠着在我爹面前摇尾乞怜,才能活下来……如今又将我作为物件,送来送去……你说的没错,我的确什么都没想好,一个连如何活下去都成问题的女人,还怎么去思考,要如何有尊严地活下去?”
冬阳的光虽炽烈,却没有任何温度,如同她这一生,都在风雨中飘摇,如同飘浮在水面的浮萍,永远没有落脚之处……
流云随风飘远,一路向南而去,很快便追上了那辆飞驰出光州城外小镇的马车。
叶荻头上大包仍在,但过了一夜,又用了药,已不再作痛,便还是坐在车头,同易轻尘闲聊。
“你是说,将要嫁去钧天阁的那位李姑娘,沈姑娘也认识?”易轻尘问道。
“其实我最初设想的故事,不是这个样子的。”叶荻一手托腮,若有所思道,“我这人吧,从小开始写故事,就没写过玛丽苏和三角恋,实在是没体会过那种感觉,就想写一个试试。结果没想到这个李姑娘写出来,我又喜欢上她了。”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前面安排她发挥高段位抢男主角失败,还被主角发现,刻意疏远。后面原是想着,不够刺激,就让凌无非失忆,被薛良玉捡去,还假称李迟迟是他未婚妻,刻意制造和遥遥之间的误会……可我转念一想,李姑娘也是人啊,她那么漂亮,又有自己的想法,她的一生绝不可能仅仅局限于内宅,她应该有自己的苦衷,有自己想要的人生和活法……”
“所以,你后面又是怎么打算的?”易轻尘饶有兴味问道。
“就是她知道了凌无非刺伤遥遥的事以后,也忌惮这个男人啊。”叶荻拍拍胸脯,道,“她不乐意嫁过来当工具人才是正常的,这样无非和她互相嫌弃,才能保持清白……不,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迟迟她不再是一个没有血肉和灵魂的配角,而是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和命运做抗争,坚定不移地要做自己,后来,因为她的聪明机智,和遥遥惺惺相惜,得到了遥遥的帮助,这才开启了新的人生,走出了自己的路。”
她说这话时,一脸骄傲。
易轻尘静静望着她这副模样,半晌,笑着摇了摇头。
寻常故事里的女子,往往没有血肉,像个飘来荡去的鬼魂,笔者需要她们为谁铺路,她便必须牺牲所有,成全别人的故事。
可叶荻想给别人看到的,却是一片完全不一样的天地。
还真是有些特别。
二人乘着马车,很快驶远,可还没回到落月坞,便听到了一些闲话。
有的说,薛庄主的义女病了,病得很重,就快要死了,根本治不好。
还有的说,折剑山庄的薛良玉,专程跑去光州退婚。
又有人反驳,不是退婚,只是薛良玉舍不得这个女儿,想再多留些时日。
总之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一件事——凌无非与李迟迟的婚事,要么推迟,要么告吹。
“这也是你安排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