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二十斤狗头金,这是许庆给老莫的路费,至于他分老金多少,那就不是他能管的了。
“好小子,就知道你不简单。”
老莫看着那袋子狗头金,人都乐傻了,这下子可以送老母到省城看病,至于他娶媳妇的事,倒是暂时没去想。
“庆仔,捕到好东西了,快来看看这是什么鱼?”
猪仔突然在甲板上喊了起来,像是捕到什么不得了的大鱼一般。
“我出去看看。”
许庆看到老莫还沉浸在那堆狗头金中不能自拔,对他说了一声,便来到了甲板上。
“我去,金枪鱼,还是蓝鳍金枪鱼。”
许庆来到甲板,鱼网已经被猪仔拉起来了,一条四五十斤重的金枪鱼,在甲板上活蹦乱跳。
“把它眼睛盖上就不动了。”
许庆见猪仔为了摁住这条金枪鱼,被抽了几大嘴巴子,赶忙出声提醒他。
“这鱼好吃吗?”
猪仔一听,之间将身上的衬衫脱了下来,直接捂住鱼头,神奇的是这条大鱼真的就不动弹了,于是开口向许庆问道。
“好不好吃,我就不知道了,这条鱼给我留着。”
这鱼可不多见,许庆做主把它留下来了,等会去魔都港打些冰把它封起来。
“行吧。”
虽然他很想吃,但许庆想要留下来,他自然没有意见。
许庆留下这条金枪鱼自有目的,已经好几个月没见到苏清婉了,他想念的紧,回苏城时,正好去看看他。
上媳妇家,总不能空着手把?
而后帆船经过魔都港,许庆但港口买了个大号泡沫箱,打了满满一箱子碎冰,将金枪鱼埋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