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赫拉宾。
单字一个“宾”,像加隆碰撞的声音,也像啤酒碰杯的声音。
阿不福思常说,我这个姓氏虽奇怪,可莫名其妙地映衬着我的生活。而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常常拿着一个脏抹布擦着酒吧的酒杯。
“阿不福思,你这样,客人会拉肚子的。”我无奈道。阿不福思却蹙着眉头,让我少管闲事。我便温吞地一边擦着柜台的桌子,一边打量着酒吧的客人。
自打有记忆开始,我就生活在这脏乱的猪头酒吧。这里总会路过形形色色的客人。有的是霍格沃茨的老师,有的是来自外地的巫师,有的是霍格沃茨的成年小巫师们。
每当我习惯性地打量客人的时候,阿不福思就会和我提起他第一次见到我的故事。那时,我还是个三岁的小孩,蹲坐在麻瓜垃圾桶旁边,用意念将一个破叉子捅向想吃掉我的流浪猫。
“真厉害,真凶恶。”他评价得很高,用充满老茧的手拍拍我的脑袋,“以后要去斯莱特林。”
我怀疑阿福不思是斯莱特林毕业的。不然,他为什么老是给我灌输斯莱特林最棒的观点呢?如果不是,那么阿福不思一定是看我太能吃想把我灭口。我可是看过校史的。一个麻种巫师去斯莱特林,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还未到十一岁前,除去给猪头酒吧打扫那些莫须有的卫生,我最喜欢干的事便是拿着几个苹果跑到阁楼看书。这是属于我的小世界。我什么书都看。无论是麻瓜的,还是巫师的。不过对于我而言,麻瓜的书要更加有趣。而巫师的书实在是太枯燥了。除了一些童话故事,便只有洛哈特的书有趣一些。
“宾!!”阿不福思用在楼下大声叫我的姓氏。我知晓便是又有客人喝酒喝吐了。不过,我还是慢吞吞地下楼,重重地踩着已经吱呀吱呀的木板,来表示我对阿不福思的不满。
阿不福思总是这样,与人相处总是冷冰冰的,无论是对待旁人,还是对待从小养大的我。不过,除了酒吧墙上的那位少女。
我小时候常常感到嫉妒,也很讨厌那个女孩。可是长大一些,明白了一些事之后,我又慢慢地不再讨厌那位少女。只是,还是很少与她讲话。
阿不福思没在意我这些小情绪,他只是单纯地以为我犯了麻瓜的病,害怕会动的照片。有时候,我还真的挺讨厌阿不福思的。可是没办法,阿不福思是我仅有的“亲人”。不管阿不福思承不承认,我心里都这么想的
十一岁之前的记忆都是单一无聊的。我日日期待着十一岁的到来,可是等到我十二岁的时候,麦格教授才敲响了猪头酒吧的门。
“教授,我等您了好久。”我看着眼前的麦格教授,几乎要热泪盈眶了。毕竟,过去的一整年,我都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魔力。
麦格教授常来猪头酒吧,与我相识许久,严肃的脸上扯出一个算是温和的笑容。她摸了摸我的头,道:“宾小姐,你知道,我们只能按照校长办公室的魔法纸上通知适龄小巫师上学。”
我撇了撇嘴。
我自然是知道。只是,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如同阿不福思口里那样的年龄长大。这样的话,我便是不像个捡来的孤儿。我是能知晓自己真正的生日。
“我知道的,麦格教授。”我重新露出个笑容,“您可以直接叫我赫拉。”
麦格教授笑了笑。
不过,我心底知道,下次见面麦格教授还是会叫我“宾”。
“请抓牢了。”
我吞了吞口水,紧张地抓住麦格教授毛绒绒的大衣。随着一阵天旋地转,我们来到了对角巷。
我忍着恶心,忽视旁人的眼神,往地上蹦了两下。这是对治幻影移形的最好办法,属于我的独创技能。
麦格教授等我好受了些,便带着我走到了丽痕书店,朝我微微点头。
“宾小姐,我还有另外一个麻瓜小巫师需要带……”
我一听,立马摆了摆手:“教授,你去吧,我一个人便行。”
麦格教授知晓我说的是真话,退了一步,就消失在空中。
我怔怔地看着陡然消失的教授,默默地扭头进了丽痕书店。
我确实是在对角巷混得如鱼得水,尤其是丽痕书店。不过这一次来,我有一个最大的差别,就是口袋里带着满当当的加隆。
我也是看到有那么多加隆的时候,才真正意识到原来阿不福思是个隐藏的土豪。
“看来,回去后要好好巴结一下他了。”我嘟囔着,和芬利简单预定了一下一年级所需的书。书店本没有预定这个服务,只不过芬利是书店的店员。自打我会看书以来,芬利就成了我为数不多的朋友。
“宾,《与雪人相伴的岁月》看完了吗?”芬利站在几米高的半空栏杆上一边查看书籍,一边大声问我。
“早就。”我有些得意地冲他扬了扬手。
不过,看他实在忙,我把书单扔给他之后,就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