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不光和时昼是青梅竹马,和林书禾也同样是,他们三个人是一起长大的。三人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学,一直持续到时昼初三出国。而随后,林书禾也是一直陪着迟暮读完高中,包括现在继续在S市本地上大学。
“天哪。这些人的速度也太快了吧,已经有学姐在S大评论区下对时昼求爱了!”林书禾惊呼道,顺便抚着迟暮的脊背,用沉重的口气安慰她道:“没事的,暮暮,全天下遍地都是帅哥。没了时昼那男人更好,姐给你找新的,你可千万不要想不开啊。”
迟暮简直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说我想谈恋爱了?”
两个人往女生宿舍楼走去,林书禾觉得有点奇怪:“但是你说说,你俩好了那么多年了,时昼他怎么就能突然一夜之间割袍断义,扔下你自己在国内就飞爱丁堡去了呢?”
迟暮:“我不知道。但是我那天在机场看见他的时候,他好像不是很愿意认我,还刻意把声音压得很低。”
林书禾一听,这肯定不能像迟暮叙述的那样,时昼他能是这种人吗!
“那你仔细想想,时昼当时身边还有什么?”林书禾循循善诱。
闻言,迟暮如实回答道:“一个行李箱。”说实话,她也不会撒谎。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一下飞机就想着来见你了,这肯定是还喜欢你啊!”林书禾表现得似乎比迟暮还要兴奋。“迟暮你可得好好把握,错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你老实说,时昼他现在长得怎么样,帅不帅?”
想了想,迟暮还是比较认定:“还挺帅的。”
林书禾:“那不就行了?作为你的多年好闺蜜。我必须得给你俩牵红线!”
迟暮无语,她就说了句帅,这都哪到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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