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指甲里的泥垢,脏兮兮的手臂,与手腕上支出来的骨头;为什么没有发现,这粗鄙的佝偻站姿;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一身臭气熏天的腥臊畜生味。
为什么?
许长冲出来与人争执,他从不爱念书,此刻在学堂内与人吵架,也引经据典起来了,什么“那是人家清贫寡欲,淡泊名利,宁那什么,宁静致远!”
他压根不是个念书的料,因为来自乡下,也是常被人笑话的,同窗听了他这磕磕巴巴的句子,笑得更厉害了,终于彻底惹恼了许长。
许长咆哮着:“她不是叫花子,那是我妹妹!”朝着同窗冲了过去,用拳头让他闭嘴。
而白兔落荒而逃。
她是最要脸的,可她压根就无脸可要。她成了最丢人的那个。
穷苦,是一种如影随形的东西,穷是将她塑造出来的肉,是维持她行走的骨,是寄生在血液里的虫,吞吃掉她的自尊与傲气,令她奔跑在大街上,如同赤身裸体,无处遁形。
每当她念书的时候,她心里是广厦千万,是庙堂豪气,当她终于开始审时自己,她看见了一个又臭又脏的可怜虫。
因为曾经骄傲过,此刻在自己眼中原形毕露之时,才格外丑恶。
她冲出去,撞进了一个男子的怀里。
对方一身玄衣,容貌俊美得叫人觉得不沾尘埃,却低下头笑道:“白兔?”
她傻了眼。
后来许长讲起这件事,虽是鼻青脸肿,但得意洋洋:“这叫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啊!哈,那小子打赢我又怎样,还不是白白花了几百两银,心心念念想见的执事,却被你给捞了去?!”
白兔被岚燕城执事收做了学生。
她仿佛忽然一脚踩进了云端,飘飘然然,穿着执事新给她买的好衣裳,庄子里最贵的纸笔,与给她梳的发,醉酒似的回了家。
村长大抵是从许长口中得知的消息,破天荒头一遭来了她们那个小破泥屋,又是拿米又是拿面,还搓着手,笑着要给她们换间屋子住。
春有推辞,村长便道:“哪里!哪怕是出了个贡生,都应当是由村子里大伙共同出钱来养哩,更何况是岚燕城的弟子!”
“天哟,这是咱们白槐村祖坟冒了青烟,竟能出一个仙门修士!”
于是不出几日,她们果真就换了屋子,住进了村内,街坊邻居来瞧她这个仙门弟子,带来的鸡鸭堆了满笼,肥鱼在木盆里都要挤不下。
她高高地仰着头,目光扫过那些战战兢兢的,平日里嘲笑她的孩子,从鼻子里出了一声气,牵着同样穿了好衣裳的妹妹的手,故意从他们身边走过,刮去一阵香气。
她腰间的香囊熏得她直打喷嚏,可还是要每日都挂着,使劲儿地闻,因为是执事给她选的。他笑着说:“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没有香配怎么行?”
白兔骤然红了脸,私以为是遇见了仙人。
她还是会想起那日在学堂的窘迫,于是更加刻苦发狠,按执事指导,将原来尘世的书籍,换成了仙门的法言。
重新一个字一个字地去学仙门通用的文字,孩童学舌一般,去学那晦涩古奥的咒法发音。
夜以继日,勤勤勉勉,每日都要把眼睛看到流泪,才肯停歇。
执事没有让她认自己做老师,说等她入了岚燕城,自会选师拜门,可白兔在心里,已经将他当作了自己的老师。
这世上,娘与妹妹第一重要,执事第二,许长与她自己共排第三。
又一年生辰,这回她有钱了,买了三碗面,上头淋着鸡羊鱼牛各类面码,每碗面上一个荷包蛋。她把三碗面摆在桌上,闻着香气,觉得自己过上了天底下最好的日子。
吃碗面,她揣着自己抄写了足两月的《域梅三演》,悄悄地去找了执事。
《域梅三演》是执事最爱的书,白兔还不大看得懂上面写了些什么,可听说执事总是抱怨这书刊印得不好,瞧着不痛快,于是便认认真真得手抄了一份。
期间不知道抄废了多少页纸,将数月来将执事给她的零用,全用来买了纸墨,终于得了一份能够拿得出手的,以表心意。
执事什么都不缺,她除去心意二字以外,也什么都给不起。
可到了执事的小院,她却未曾寻到他的身形,试探性地将门一推,发觉平日紧闭的书房,竟然开了门。
她太想在生辰这日想给执事一个惊喜。
白兔知道自己是被扔掉的,她的出生算不得一件喜事,于是她便要在这一日,更为感激那些让自己活下来的人,对自己好的人。
她偷偷溜进了书房内,踮着脚将书稿放在桌上,随后被一叠信上的落款吸引去了注意力。
那是用法言所写的,清清楚楚的两个字:春有。
白兔愣了愣,然后鬼使神差的翻开了那叠信。
内容写的有头有尾,与其说是信,不如说是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