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但那乌青实在遮不住,也只是遮个五五六六,但也好过不遮。
又挑起了胭脂盒,选了较为红润的那一款,伸出两根手指,在红润的胭脂上轻轻一抹,然后往自己的面颊上带,按压而后轻拍,等和皮肤融合,呈现出比较自然的血色。
姜亿禾最后又拿起一盒口脂,用指甲轻轻挖出一点,往自己的苍白的嘴唇上一点,抹了抹,又抿了抿。
姜亿禾看了看镜中的自己,有些血色,且有些气势了。
她又看了看头顶油油的头发。
拿出了银鼠暖昭君套,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卧兔儿”,使用银鼠的皮毛所做成的类似帽子似的的女性饰品,戴在头上,会像是在头顶上卧了一只小兔子。
一只棕灰色的小兔子,懒洋洋地卧在姜亿禾头顶上。
姜亿禾为了与这个帽子进行搭配,特地穿上了水貂毛的夹绒袄子,整个人显得毛茸茸以及暖洋洋的。
毕竟生病刚见好,还是要多加注意的。
收拾完毕后,姜亿禾就径直下了楼梯。
来福客栈的堂厅内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来吃着早茶,欢声笑语溢满了整个堂厅。
姜亿禾穿过了欢声笑语,来到了李溱的身边。
李溱今天穿着藕荷色的长袍,交襟口用粉色的丝线绣着栩栩如生的荷花。倒也不多,仅仅两朵,作为装饰。
倒也不显得女性化,反而独添了一份雅致。
姜亿禾却莫名想到,今天李溱的巾帕,是否上面也有荷花呢?
姜亿禾想到这里,摇摇头,又笑了笑。
然后跟李溱打了个招呼,坐在了李溱的对面。
李溱的面前摆着许多的吃食,有热气腾腾的包子,有香气弥漫的小馄饨,也有着白花花的豆腐脑。
大大小小,摆了一桌子。
“你买这么多干什么?”
姜亿禾怕浪费,赶紧多嘴问了一句。
李溱见姜亿禾落座,头顶顶了个小兔子,笑眯眯地说:“伯父和鹦歌姑娘等会儿也要下来,这是给他们买的。”
“四个人,正正好。”
然后李溱催促着姜亿禾赶紧趁热吃。
姜亿禾摆了摆手:“既然父亲和鹦歌都要下来,那就等他们一起吧,反正都挺热的,应该不会凉到哪里去。”
姜亿禾摆手的时候,头上的小兔子,一颤一颤,仿佛也在跟着说话。李溱觉得很好奇,就盯着看。
他还没有见过这样的饰品。
李溱之前所见的饰品大都都是钗环珠佩,很少,或者说是根本没看见过有这样的饰品,不自觉地多看了几眼。
然后又止不住的将眼神下移,看到了姜亿禾的面庞。
姜亿禾的脸今天红扑扑的,嘴唇也是红红的,显得很有气色的样子。
眼睛也眨巴眨巴的,带着亮光。
今天不像流浪的小猫,反而像富养的小兔子。
鹦歌蹦蹦跳跳地来到了姜亿禾与李溱的面前,看着姜亿禾明显好了很多而精神,开心地说:“小姐,你今天好多啦!”
“我刚才去叫老爷下来,他有点头疼,就让我们先吃。”
“我等会去给老爷叫个医师,来瞧瞧。感觉很大的可能是着凉了。”
鹦歌一口气说了一串的话,然后看着桌上琳琅的美食,眼睛都笑得弯弯的了。
姜亿禾用手指戳了戳鹦歌的脑袋:“就你聪明,赶紧吃吧。”
鹦歌“嘿嘿”一笑,然后又看着李溱,一之间琢磨不准应该称呼什么,就索性不称呼了,开始埋头苦吃。
姜亿禾也拉过来了一碗很清淡的馄饨,先喝了一口馄饨汤。
虽说看起来清汤寡水,但其实口感丰富,很有层次。
刚入口是虾的鲜活,接着又有紫菜的甘甜。
接着姜亿禾又用勺子挖了一个馄饨,递进了嘴里。
毫不夸张,入口即化,随之而来的就是鲜香的肉味在嘴中绽放开来。
姜亿禾的眼睛亮了亮,又多吃了几口。
在姜亿禾差不多把一碗都吃完的时候,李溱也快结束了。
李溱吃得很少,应该只吃了两个汤包,喝了一点豆浆,就什么也不吃了。
姜亿禾与李溱并排走在来福客栈的堂厅中,堂厅中弥漫着欢声笑语。
他们穿过欢声笑语,来到了门外的冰天雪地。
姜亿禾转身看着李溱:“马板道的家就在这附近,但就是不知道他是在府里还是在钱庄里。”
“我让鹦歌找人传递了想要同他见面的意思,但是马板道拒绝了,并且说只有我换枪欠款,他才会见我。”
“所以我们今天需要在金陵城中找到他,强迫他与我进行交谈。”
实在不是很优雅的事情,姜亿禾有点想劝退李溱,今天自己的身体已经好的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