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看他久了,觉得他挺好看的。真诚的一笑一齿间,能直接把人给融化。
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吗?好奇妙,感觉周围一切都变柔软了,两个人眼神交汇的一瞬间,就感觉躺在棉花糖里。软软的,甜甜的。
第二天一早,我从家里出来,走下楼梯,就看到了呆子允凛义。他今天特别精神,头发梳得很整齐,一看还喷了啫喱水。换了件薄荷绿的衬衫,Lee牌的牛仔裤,
球鞋擦得很干净。今天整个人看上去都不一样了,变得很清爽干净,不像平时老给人感觉是刚运动完,头发被风吹得各种凌乱的邋遢鬼。
他一看见我,那种带着浓浓爱意温暖且羞涩的笑容立马浮上了脸。我们带着爱意的目光一融汇,各自脸有些微红。
他走过来,从肩膀上把书包递给我说:“昨天你就这么跑了,书包都忘记拿了。”我这才想起昨晚沉浸在触电的感觉中,的确是完全忘记书包这回事了。
我接过书包,冲他一笑,两个人并肩一起往学校方向走去。
“昨晚我一晚上没睡着,脑子里都是你。”这个害羞的男生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一大早就开始跟我讲这些绵绵情话。果然是人不可貌相,但对我却出奇的受用。
“想我干嘛呀?你才多大就学别人说这些。油嘴滑舌”我打趣道。
“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他突然拉住我手臂很认真的说。
“好啦,我知道了,逗你的。其实我昨天也没有睡好,也满脑子都是你。”我羞涩的低下头说,脸微微泛红。
“那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他略显激动,兴奋的对我说道。
“嗯……但是还要继续考察考察你,是不是花心,是不是脑子突然发热。“我冲他有些撒娇的说。
“你放心,我肯定会对你好。对你很好很好!“眼前这个16岁的少年,眼睛里又一次放射出暖人的光芒,我再一次被巨大柔软的沙包包裹了。
突然间很想跟他拥抱一下,但在这人来人往的大白天里,还是高中生的我们,当然绝对不可能这么做。但我已经开始想象我们拥抱的样子,我靠在他胸膛上,他搂着我。一定幸福死了!
想到这里又开始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