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谷>历史军事>明末庶子> 第三章 奇山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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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奇山所城(2 / 2)

刘氏将来分家时,最少分给张景三万两银子和十家店铺。

当时,张来福让张文星盯着这件事,但刘氏比较强势,她只分给张景一个小院和三百多亩旱田,张文星不敢多劝,自认对不起张来福,他个人送给张景一百两银子。

“我不要,那个,张叔,这一百两银子算我借你的。”

马瘦毛长,人穷志短,张景厚着脸皮收下银票。

张景准备挣银子,但不管在哪个时代,挣钱都比较难,有一百两银子做为缓冲,张景有时间好好考虑发财大计,没有手机,张景入乡随俗,他用时辰计时。

申时三刻(下午三点多),张景来到迎春楼,他见到了许睛雯,许睛雯以前是迎春楼的清倌人,她是登州府的前花魁。

《大明律》规定,女子十四岁嫁人,这个年代,女孩子超过十八岁就是老姑娘,是剩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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