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悦拟好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好字,就可以去办离婚手续了,林悦写的离婚协议书,其中有一条李颖的抚养权归林悦,不可以反悔,但可以看望小孩。如果要看小孩的话,跟她打声招呼。
林悦:如果将来你们要看小孩的话,不能偷偷的带走,要经过林悦的同意,才能带到你这里来,如果小孩子不喜欢在这里玩,也不能勉强她。
李华也同意了林悦的意见,他现在对于林悦的条件是答应的,可能是迫切想和林悦快点离婚,不过林悦的要求不会太过于苛刻,她也没有其他的要求。
林悦:以后我们就是陌生人了,你除了见孩子之外,就不要再打扰我了,虽然我们俩的缘分早已尽了,但是我不可能让孩子没有了父爱,毕竟这是我和你之间的矛盾,跟孩子无关,孩子跟你也有份,所以我不会让你看不到孩子,你如果想她了也可以带她玩,但是带她玩不能出现什么事情,比如来到你家的时候,不能受到那个女人的欺负。
林悦倒不是怕李华会打扰到她,李华也不会打扰到他,因为他们在一起11年了,李华从来都不会主动联系她的,就算是两个人不在一个地方,一年到头都没有一个电话打来,两个人过各过各的生活,之前有个结婚证都不会联系,何况以后没有证了呢。
林悦夫妻俩也没有什么共同财产,房子又不是他们买的,是婆婆买的,所以也没有写林悦的名字,没有写李华的名字,是写的婆婆的名字,李华只是出了装修的钱,其他的都没有出,所以这套房子不属于他们的夫妻财产,林悦也不想跟他们争,所以林悦放弃他们的共同财产,本身他们也没有什么,林悦只是打包了她的衣服。
他们的存款也是没有多少,因为林悦一直在家带娃,赚的比较少,小孩的兴趣班,等等要花费很多,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存款。在这段婚姻中,除了得到了李颖,其他真的没有得到了什么,钱也是没有得到,房子也没有,现在林悦也变成一无所有,没有得到什么,反而失去的更多,她在这段婚姻中失去了快乐,得到的是痛苦不堪的回忆。得到的是嫌弃,对这段婚姻里没有什么留恋的。
林悦和李华来到了民政局,李华早早就到了,到了办离婚登记处的窗口,工作人员问他们:为什么离婚?
李华:没有感情了,不合适。
工作人员:就因为没有了感情了就离婚,会不会是太仓促了,夫妻之间在一起难免会发生矛盾,吵架,只要不去计较,两人多沟通,没有感情了可以慢慢培养。
林悦:我们的婚姻已经无法挽回了,他出轨在外面有小孩了。
工作人员感到惊讶,因为这种离婚的也不多,一般都是因为婆媳矛盾,夫妻之间的矛盾,性格不合等等。
工作人员:现在也办不了手续,要等42天的冷静,给你们42天的时间,你们可以冷静一下,能挽回的就挽回吧,到时候别后悔了。
林悦:现在办了,我们不后悔。
工作人员:我们也没有办法给你现在办,要按程序来办事情。
林悦:最主要我们看都不想看到对方了,如果拖得那么久,那觉得没有必要。
工作人员:真的很抱歉,你们不能马上办,你们还是先冷静一下。毕竟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了,怎么会没有感情呢?总会有解决办法的。
林悦:只能等到42天之后再办了,反正我无所谓了。
林悦想起十一年前的那一天,两人高高兴兴的办了结婚证,而11年后的今天,两人怀着不同的心情,来办手续。十一年前办结婚证的时候,旁边有对夫妻办离婚证,当时林悦就有点担心,当时林悦就有点犹豫,怕是将来他们也有这一天,那个女人说你就放心好了,你们不会像我们会离婚。现在他们不也是离婚吗?对于现在这个社会来说,离婚并不丢人,可谁结婚都不会有离婚的打算,林悦这是迫不得已的。
如果他们有一丝的挽留都不会离婚的,可是李华没有想要挽回的想法,就想着离婚,她放不下那个女人,就想着跟那个女人在一起。林悦想着将来后悔都没有用了,现在有机会挽回就不挽回。
林悦想到婆家人有一个亲戚,她和她老公离婚了,没有多久就后悔了。李梅和邓亮结婚十几年了,生了一个儿子,李梅是外地人,和她的老公是在工作中认识的。两人恋爱多年就结婚了,婚后生了一个儿子。小孩由公公婆婆带,两人在外地上班,但是两人不在同一个地方,算是两地分居。
李梅是一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人,赚的钱都不够她花,她的老公也会给她钱,但是每个月都是月光族,有时候没有了,还要向林悦借,林悦也是借给她,林悦想不明白她一年到头都在外面上班,怎么会没有钱,由于她和林悦聊得来,她也不好意思拒绝。
刚结婚的头几年,她的丈夫很宠她,什么都会顺着她,后来她就觉得丈夫对她不关心,她有时候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告诉他老公了。但邓亮没有怎么关心她,就让她多喝水之类。毕竟两人上班的地方相隔千里。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