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南懿从没想过接近汪大东等人还会得来意外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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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正烈,温南懿挤在四个大男人中间,白皙胜雪的腿上披了件黑色外套,准确来说是丁小雨的制服外套。
她极度厌恶阳光明晃晃的灼热感,比起默不作声逞强着接受这一切她更喜欢直话直说不拐弯抹角地寻求帮助。
当然,歪点子都是留着对付雷克斯的。
要问为什么是丁小雨的外套?
汪大东这种成天穿着无袖背心疑似炫耀自己那发达二头肌以掩盖自己头脑简单事实的阳光健气男,只需远远看一眼都能感受到那扑鼻而来的男性荷尔蒙魅力。
简单来说就是汗臭味。
王亚瑟倒是精致得令人发指,像是古龙水腌入味,跟他的好兄弟形成两个极端。
至于雷克斯嘛…确实是干净清爽的,不过他在终极一班病弱白花天生自带哮喘病的人设实属不敢恭维,要是拿走他的外套温南懿恐怕是要被安上欺凌弱小的罪名。
思来想去只能求助丁小雨了,不想后者答应得干脆,沉默着就将外套递到她面前,衣服上还若有似无透着股皂角香味。
“雷克斯温同学,我跟你们说这家摊子超酷的。”
温南懿端起面前的冰水轻抿一口,总算是短暂驱散炎热,浓密的乌睫上撩,她凉凉扫一眼那所谓的老板,忽地笑了。
“嗯,是蛮酷的。这位老板看起来有些眼熟。”
毫无异能波动的躯体,她在断肠人身上感受不到丝毫战力指数,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麻瓜,却长着一张与那金时空实力最为强悍的魔化异能行者别无二致的面庞。
看来那所谓的同盟,还藏着许多秘密。
“我跟谁都熟,尤其跟不认识的人更熟。”
他视线来回打转,笑得意味深长,温南懿正想接过话茬,就被汪大东打断,金毛同学囔囔着说饿,让断肠人赶紧弄些吃的过来。
老板是个古怪的,做菜不需要动锅子,一眨眼连带着整个人都消失了。
耳边响起汪大东和雷克斯‘忆当年’的声音,两小无猜,竹马竹马,温南懿屈着指尖轻叩桌面,显然对他们的谈话毫无兴致。
就这走神的片刻,几人谈论的话题竟引到了她身上。
“哎温同学,我可以叫你南懿吗?叫同学很奇怪哎就好像不熟一样,你也可以叫我大东啊。”
所有人都将视线投向她,温南懿愣了一下,
“同学,名字不过一个代号,叫什么我都OK啦。”
在过去十七年中,除去务必要记住的姓名,其余人在她眼里都只冠有代名词。
记得住亦或是记不住又怎么样?
她的生活就如同赤脚走钢丝,周遭全是尖锐棘刺,稍有松懈,就只能落得死无全尸的下场。
说不准哪天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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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谢谢你陪我来买手机。”
迷蒙暮色拢着她的侧颜,柔和她平日里过于倨傲的轮廓线条,周身凛冽消散,落入凡尘的阆苑仙葩般气质清绝。
温南懿侧目,看向拥有那双深邃黑眸的主人。
丁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