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我打败女巫,才得到宝物。”
“女巫?”
“没错,那女巫叫陈思瑶,不过已经被我降服了。”
“好厉害~”亚瑟也不管对方说得有多离谱,眼中丝毫没有怀疑的光芒。
经过几分钟的等待,水壶终于发出长鸣。
在李启帆的指挥下,亚瑟将开水倒入泡面碗中。
调料和开水碰撞,产生的反应发出阵阵香气,将整个杂货铺包裹。
经典的没见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亚瑟有模有样地拿出两本书,一本正经地和李启帆解释道。
“我在电视上看过的,这东西要泡三分钟才可以吃。”
即使李启帆早就知道,也没有说出来。
他选择尊重这个男孩的意见,让对方有一定的参与感。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一直盯着闹钟,生怕错过最佳时机。
“不准欺负亚瑟!”还在等待,李启帆突然听到杂货铺门口有人喊道。
转身一看,发现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这家伙骑着个自行车,此时正怒目圆睁地盯着他。
想起对方刚说的话,李启帆张了张嘴。
可还没开口,就又被那男孩打断。
“这么大个人还欺负小孩,你不害臊吗?”
李启帆知道男孩肯定是误会了什么,可这家伙一直喋喋不休,自己根本没办法解释。
亚瑟也能听出来,他不断地挥手摇头走向男孩。
“没有,他是我的朋友,没有欺负我。”
“你别上他的当亚瑟,这家伙一看就是外来的,他肯定是想骗你,不然为什么好端端给你吃泡面。”男孩的解释让李启帆都觉得很有道理。
确实没什么理由会莫名其妙地请别人吃东西,而且说出自己的目的,对方可能也不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