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歌打开电饭煲,把里面的内胆拿出来。“淘米,放进电饭煲,这不算什么吧。我在国外上学那会儿,厨艺不行就去同学家蹭饭,不给人家干点活都不好意思。”
“你现在要是干活,我就不好意思了。”
“至于吗?”
林初用脚打开了橱柜门,大概是因为沉,他是用两只脚一起把米罐夹出来的。
“如果我说你气场一米八,不敢让你做饭,你信么。”
童歌没忍住,笑了出来,“我工作的时候多少有点强势,但在你面前,有过吗?”
林初不说话,但给了她一个眼神,深邃的眼眸里像是藏了很多的话。
“你这是怕我吗?”
林初连忙摇头,拨浪鼓似的。“只是每次见你,你都特别干练、有气场,我想,你大概是更适合职场,远离厨房的。”
童歌回想了一下,但实在是想不起来每次见到林初她是个什么打扮。见她一脸疑惑,林初解释,“第一次见你,你戴了宝石耳环,穿一件纯白色的连衣裙,长度到膝盖吧,很修身。还有跟很细很长的高跟鞋,裸色。”
不愧是做那种工作的,观察就是细致,连“裸色”这种词都能说出来。童歌哦了一声,“那天我其实有点后悔,早知道要陪王总那么久,就不穿裙子了,显得我比她好看。”
林初正双脚夹着米罐仔细倒米,听了她的话,眼睛都笑弯了,“你是我见过的漂亮女生里,最谨慎的。”
“服务业嘛,咱是同行。”童歌其实不喜欢男人对女性的衣着、外貌有过多的评判,很多人说过她是气质型美女,她自己也自觉不差。但如果男性对她这样说多了,童歌便会觉得那人不够沉稳。对林初带着这样的见解,童歌的语气也忽然不太好了起来,“你观察了多少女生?”
林初恍然抬头,赶紧把米罐放到台面上,两腿收起来屈膝放在身前,睁大眼睛解释说:“不是的,我只是……”
林初深邃眼眶里棕色的大眼睛把眉骨衬得越发高挺坚毅。他很聪明,马上就察觉到了童歌的小情绪以及对他的偏见。
“童歌,就像你说的,我也是做服务业。所以怎么说呢……为了做好……不,是为了能把钱拿到手,我确实需要观察客人,她们的特点、喜好……”林初的脚踩在座椅上,脚背上挂着水珠,他忽然很认真地对童歌坦白,认真得两条短臂都不自觉地扬了起来,“但我、我绝对不是你想的那种人。我之前跟你说过,进这一行是因为家里缺钱。当时我研三,因为没有手,找不到工作,又急用钱,做这个…来钱比较快……”
林初不再说话了,他深吸一口气,在椅子上的姿势正了正,挺直了背。他的这个动作让童歌瞬间想到在舞蹈教室外看见他的那一次,身姿挺拔,他从舞蹈室走出来的时候,童歌想到了小时候学舞老师每节课都在重复的话:整个人往上拔。
他是个干净、简单的大男孩,她该相信她的第一直觉的。可童歌却一次次地因他的工作性质起疑心,比如刚才,再比如被她全部倒光的早饭。
哎,她又过度警惕了。这大概真的是律师的职业病。
童歌默不作声,她心有歉意,又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只好低着头把她切好的菜收进一个大碗里。她脸上的神情柔软了下来,但是林初没看到,他已经用一条腿滑着转椅到燃气灶前,正要把焯过水的排骨捞出来。
童歌看见了,拿了盘子过去,林初道谢。
“把这锅水倒掉再加水?”
“对,很有慧根。”林初笑了,开起玩笑,就好像刚才那一幕没发生过。
童歌端了清水过来,拧开火,林初又说了声谢谢。移动转椅,长腿抬起来,用脚趾夹起菜刀,另一只脚按住一块姜,从上面切下两片来。
他这一番操作在童歌看来很危险,脚趾长度毕竟不够,他用脚趾夹着刀柄的时候,童歌总觉怕菜刀会从他的脚趾间掉出来。
“你看,我没骗你吧。”林初扭头,扬扬眉毛,有点骄傲的感觉。
童歌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点头,对他笑笑。“那个……刚才不好意思……”
“啊呀,没事儿。”他语气轻快,像是已经抛到脑后,“平菇做川味的行吗?用郫县豆瓣酱,和尖椒一起炒。”
听起来就很有滋味,童歌答好,十分期待。
如林初所说,他的脚可以做很多事,能切菜,也能炒菜。
童歌是不太喜欢炒菜这个步骤的,她怕被溅到,极少数情况下自己炒菜,都是把菜往锅里一丢后迅速退后,最开始的那几下翻炒,恨不得隔老远。
和她比起来,林初就熟练太多了。起初,童歌还担心他会“脚忙脚乱”,但并没有,他把油、料和切好的食材都放在小推车上挨着自己,食材还特地放进了塑料盆里减轻用脚夹起来时的重量。热锅倒油,大蒜爆香,加入豆瓣酱后,用脚夹着锅铲翻炒均匀,脚趾夹着菜盆,把里面的平菇和尖椒快速倒入锅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