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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天妖宫(1 / 2)

“就没有什么宝贝能卖点钱吗?”

直到有一天,林青在锻炼肉体时不小心受了伤,血液顺着手臂不断滴下,而守在一旁的十刃鬼顿时身体剧颤,大嘴开合,不断有口水流到地面上。

强大的契约力量将他镇压在原地,也抑制住了他内心处最为原始的欲望。

那是对于吞噬人血与人肉的欲望。

林青看到这一幕后,并没有惩戒十刃鬼,反而是茅塞顿开般的喜出望外。

原来在妖界,自己就是最大的宝贝啊!

“我要卖血!”虽然肉也可以卖,但他还是本能上的接受不了。

血就不一样了,多吃点补血的食物不就行了,只要不超过一定的量,放放血还有益身体健康呢。

卖东西是一门学问,林青自然不可能傻乎乎的端着自己的血直接去卖,那样不仅容易遭到怀疑,而且价格也不会很高。

思前想后,林青决定炼制一种恶鬼道中记载的血精石,这种血精石有着能够迅速恢复妖怪伤势的功效。

在传说中,恶鬼与妖怪可以通过吞噬人类来恢复伤势,甚至还能提升妖力,而这种血精石正是由此原理炼制。

恶鬼道被世人公认为邪道,不仅是因为它不修习灵力与妖力,更多的是因为许多恶鬼道修士为了增强恶鬼或是妖怪的力量不择手段,放任其吞食活人,动辄屠村屠城,生灵涂炭。

血精石的炼制方法并不算复杂,只不过需要足够的精血。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林青隔三岔五就放放血,导致他精神一直萎靡不振,印堂发黑,就连黑眼圈都出来了。

恶鬼道中记载的血精石原本是用一种阴气石为原料,可眼下的条件明显不允许,林青只得用妖石代替,虽然效果打了一些折扣,但是总体影响不大。

等到精血积攒到足够的分量之后,二十四块血精妖石被顺利的炼制了出来,之后又在多方打听下,林青才托十刃鬼去往大城镇的天妖宫售卖。

天妖宫,妖界的顶尖势力之一。

据说其中一位宫主乃是只招财妖猫,执掌天妖宫的财政大权,数千年来,在它的管理下,妖界的商业才渐成规模。

最终,二十四块血精妖石换得了五百块中品妖石,足足抵得上荒地部落五年的收入。

这可把林青乐的半夜都睡不着觉,卖点血就能得到如此巨富,每每想到这里他都恨不得直接跑去天妖宫把自己给卖了。

“短时间内不能再出手血精妖石了,否则天妖宫绝对会起疑。”林青在十刃鬼去天妖宫之前,交给了他一个天衣无缝的借口。

那就是捡的,谁还能没点儿奇遇呢。

不过这个借口还真的用上了,在天妖宫出售血精妖石的时候,无论负责买卖的妖怪怎么问他,十刃鬼都一口咬定是自己捡的,就二十四块,多一块都没有。

卖血换得的五百块中品妖石,劫掠了十三个聚集地得到的财富,再加上这些月的部落收入全部加起来总计一千多块中品妖石。

腰包鼓起来的林青豪气万丈:“是时候去大城镇碰碰运气了。”

在去之前,小心翼翼的少年给自己调配了一种能够掩盖气味的药水,不仅如此他还给自己装了一对妖怪双角,又把全身的皮肤涂成了火红色。

毕竟周身的太阳神火仍在兀自燃烧不休,也只能将自己伪装成火系妖怪了……

平日里,面对这些低等妖怪还好说,只要自己不受伤,也就闻不出来。但城里的高等妖怪就不同了,他们很多都能靠着气味和形态分辨出人类,甚至有些极为强悍的存在曾经去过人界。

挑了个黄道吉日,林青骑着黑芝麻就进了城,这一次没带菜刀,主要是怕天妖宫认出他来,到时候再染上麻烦就得不偿失了。

雄伟磅礴的妖城完全不是他那穷乡僻壤能够相比的,整个城镇的城墙全部由几十米的特制岩石切割而成,由此可以想象,这座妖城的缔造者有着多么惊人的实力。

交了五百块下品妖石,林青顺利的混入了城内,根据十刃鬼的描述,他很快便找到了天妖宫所在的地方。

将黑芝麻收起,强装镇定的走了进去。

虽然入城的这一路,已经见识过了许多奇形怪状的妖怪,但一想到自己要和天妖宫的大妖打交道,林青还是不免心中发毛。

要是一不小心说漏了嘴,恐怕只有神威宫主当场复活才能救得了他。

“嗯?你这是什么种族?”负责接待的天妖宫大妖疑惑的看着林青,“莫非是远古异种?!”

只见少年脸不红气不喘的回道:“熔岩精灵。”

“熔岩精灵?”饶是见多识广的天妖宫大妖也有些发懵,他的实力虽然只有域境五重天,但他为天妖宫做事已有百年之久,见过不少怪异种族,可眼前的这位熔岩精灵还真是第一次见。

“阁下需要些什么?”短暂的惊讶后,他的语气又恢复了平静,“在这里,可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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