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以上的重刑犯,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终身监禁这种犯人。
在香港法例中并没有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这种情况,对于终身监禁的犯人而言在她们被关押二十年后可以根据自身表现情况申请假释,然后经过专业的心理评估和数轮考核后确认放出去后不会再危害社会了,那么这个人就会被假释。
假释之后只要这个人不再危害社会,每年定期到辖区社工署报到,基本这个人就等同于恢复了自由身。当然如果假释后再犯罪被抓进监狱的话,就会在监狱待到死。
所以对于女监那些罪大恶极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犯人来说,她们也始终没有放弃出去的机会,只是机会比较渺茫一些罢了。
“唐凌!进去!”狱警将唐凌带到一监一号房门前大声道。
此刻抱着行李的唐凌缓缓抬起头,嘴角挂着邪恶的微笑,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好战的神色,仿佛在说:新世界,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