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儿是惟一知道写字的人,
她在郊游前一日用四个人的名义写了这样一句话给多罗米埃:
“青早出门很块乐.”
因此他们早晨五点就起身了.
随后,他们坐上公共马车,
去圣克鲁,看了一回干瀑布,大家喊着说:
“有水的时候,一定很好看!”
在普托采了许多花,
在讷伊买了些芦管笛,
沿途吃着苹果饺,快乐无比.
这四位姑娘都是美到令人心花怒放的.
宠儿,带头奔跑,跳过泥沟,
放恣地跨过荆棘,兴致勃发,俨如田野间的幼年女神.
至于瑟芬和大丽,在这场合下她们便互相接近,互相衬托,以表示她们的得意,
她们寸步不离,互相倚偎.
与其说那是出于友谊,倒不如说她俩是天生爱俏.
芳汀正在听李士多里和法梅依正谈论他们的教师.
勃拉什维尔仿佛生来是专门替宠儿在星期日挽她那件德尔诺式的绒线披肩的.
多罗米埃跟在后面走,做那一伙的殿后.
他也是有说有笑的,不过大家总觉得他是家长.
他的嬉笑总含有专制君王的意味,
他的主要服装是一条象腿式的南京布裤子,
用一条铜丝带把裤脚扎在脚底,
手里拿一条值两百法郎的粗藤手杖,
他一向为所欲为,嘴里也就衔了一支叫做雪茄的那种怪东西.
他真是目空一切.
“这个多罗米埃真是特别,”
大家都肃然起敬地那样说,
“他竟穿那样的裤子!他真有魄力!”
至于芳汀,她就是欢乐.
她那一嘴光彩夺目的牙齿明明从上帝那里奉了一道使命,笑的使命.
一顶垂着白色长飘带的精致小草帽,她拿在手里的时候多,戴在头上的时候少.
一头蓬松的黄发,偏偏喜欢飘舞,容易披散,不时需要整理,仿佛是为使垂杨下的仙女遮羞而生的.
她的樱唇,喋喋不休,令人听了心醉.
她嘴的两角含情脉脉地向上翘着,带着一种鼓励人放肆的神气;
但是她那双迟疑的睫毛蔼然低垂在冶艳的面容上,
又仿佛是在说着“行不得也,哥哥”一样.
她周身的装饰具有一种说不出的和谐和夺目的光彩.
她穿了件玫瑰紫的毛织薄呢袍,
一双闪烁的玲珑古式鞋,鞋带交叉结在两旁挑花的细质白袜上,
还穿一件轻罗短衫,
那种短衫,是马赛人新创的式样.
其余那三个,比较放纵,都干脆露着胸部,
那种装束,一到夏天,
在花枝招展的帽子下显得格外妖娆恼人,
但是在那种大胆的装饰之外,
还有金发美人芳汀的那件薄如蝉翼的轻罗短衫若隐若现,
亦盖亦彰,仿佛是一种独出心裁、惹人寻味的艳服.
最天真的人有时是最高明的.
这是常有的事.
光艳的脸儿,秀丽的侧影,
眼睛深蓝,眼皮如凝脂,
脚秀而翘,腕、踝都肥瘦适度,
美妙天成,白皙的皮肤四处露着蔚蓝的脉络,
两颊鲜润得和童女一样,
这便是芳汀.
芳汀很美,但她自己不大知道.
她在那种爱慕的陶醉中表露出来的,只是一种惊奇.
芳汀的手指,长而白,宛如拿着金针拨圣火灰的贞女.
虽然她对多罗米埃的一切要求都不拒绝,
但她的面貌,在静止时却仍是端庄如处子的.
她的额、鼻和下颏具有线条上的平衡,因而构成了她面部的匀称,
在从鼻底到上唇的那一段非常特别的地方,
她有一种隐约难辨的美妙窝痕,
那正是贞静的神秘标志.
爱是一种过失,芳汀却是飘浮在过失上的天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