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当他们开始贬低李在云时,宋宪看起来更是得意。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平时李在云仗着自己体格好、运动能力强,总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很多人都看他不顺眼。如今宋宪在他最擅长的篮球场上打败了他,班里的男生们自然觉得大快人心,热烈讨论着。
“宋宪,原来你这么厉害,怎么以前从没见过你表现?”
“看到李在云的脸色了吗?他整个人像霜打的茄子,连他们班的气氛都跟着变得死气沉沉。”
“那当然了,他天天炫耀自己新买的篮球,现在被你抢走了,怎么可能不难受。”
“这个吗?”
金唐兴打开储物柜,随手把篮球扔了出去。男生们惊呼一声,像捧着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地接住了球。对普通学生来说,这篮球可能很贵,但对曾经风光无限的黑帮而言,根本不值一提。还有宋宪手中的那张信用卡,至今他也不知道上面的额度到底有多高。
“明天我们再打一场,你们要是想加入就一起吧。”
“真的吗?”
男生们瞬间来了精神。听说宋宪今天在球场上表现出色,跟他一队的话,或许能让李在云颜面扫地。虽然心动,但他们对宋宪的偏见让他们犹豫不决。唐兴见状,甩出了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
“明天得分最多的,可以拿走这个篮球。”
“宋宪真是爽快!”
一个男生兴奋地喊着,手里晃着一瓶未开封的运动饮料。唐兴瞄了一眼,指着那瓶饮料说:
“还没喝吧?”
“嗯。”
“给我吧,等会儿我再买瓶新的还你。”
男生虽然疑惑,但还是递了过来。唐兴扫视了一圈,看到之前给他水喝的女孩,两人对视后,他随手把饮料扔了过去。女孩接住饮料时,脸上微微泛红。
“哟,你们俩在搞什么暧昧呢?”
旁边一个男生吹了声口哨调侃道,但很快被无视了。
“闭嘴吧。你们不是要去踢足球吗?”
其实唐兴更喜欢足球,篮球不过是消遣罢了。棒球季的时候他也会去球场,但没有任何运动能像2002年世界杯那样,带来全民族的震撼与团结。
以前他还在黑帮的时候,曾带头组织了一支晨间足球队。但自从变成了宋宪的样子后,早上上山见到的只剩下踢毽子的人,已经很久没痛痛快快地踢过球了,身体早就蠢蠢欲动。
“你也踢足球?”
“还行吧。”
那一抹神秘的笑容显露出,他远不止“还行”。当男生们意识到唐兴不仅篮球厉害,足球更是拿手时,顿时围了上来,激动得喊成一片。
“你怎么不早说!上周我们被虐惨了!”
他们早忘了没邀请唐兴的事,只记得上周的惨败,纷纷抱怨起来。
正值青春期,高三的男生们都渴望运动,于是组了队在班级之间进行对抗赛。虽然他们和女生们相处得还不错,但和男生的关系却没那么融洽,唐兴也因此错过了这场对抗赛。
这所谓的对抗赛没有什么正式规则,只是一群喜欢踢球的男生自发聚在一起踢,但对他们来说,这已经足够让他们拼尽全力了。即使胜利的奖金微不足道,不过是些零花钱罢了,更多的是争得一份炫耀的资本。而在这个年纪的男生眼里,除了学习,什么都能让他们玩得热火朝天。
“世卿!”
正围着唐兴吵吵闹闹的男生们突然想到崔世卿,四处寻找他。他们东张西望,终于在教室前门处发现了他,顿时兴奋得像找到宝藏一样。
“我们复活赛赢定了!”
他们欢呼雀跃,仿佛胜利已经唾手可得。崔世卿微笑着回应,竖起大拇指,但那看向宋宪的目光却冰冷而压抑。
什么时候开始,大家因为宋宪的“同性恋”嫌疑而不再提起他?然而班级对抗赛的失败让男生们心情不佳,他们围住宋宪,问他擅长踢哪个位置。这也让宋宪终于融入了男生们的圈子。
一个月。这就是改变后的宋宪成为班级中心所花的时间。
崔世卿靠在墙边,身体微微前倾,透过男生们的缝隙注视着宋宪。当他头靠在墙上时,过长的黑发滑落,遮住了眉毛。崔世卿的目光如影随形,紧紧跟随宋以宪。
宋宪以一种轻松自然的态度融入了兴奋的男生们。他与女生相处时,谨慎得体,赢得了好感;与男生相处时,他表现得不卑不亢,恰如其分地展现实力,迅速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宋宪说了什么后,男生们便一起走出了教室。
教室安静下来后,世卿陷入了沉思。
宋宪的改变以及他成为班级中心并不是问题。崔世卿关心的只是找到“原来的宋宪”,至于现在的宋宪怎么做,他并不在意。但另一个问题却慢慢浮现出来。
冰冷的墙壁透着寒意,崔世卿将额头靠在上面,试图用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