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人,根据会议长方才的提问,你是认为神的名字不配正式出现吗?神只能够暗示吗?
著作人:这位朋友,很多场合我们确实不配称呼神的名字而只能暗示祂的存在,我想这很常见。
弗里德里希·考夫曼:诡辩论者!
著作人:会议长,我想回答您方才的提问——我认为您的指控是错误的,我并非没有在论文中提到神,恰恰相反,我通篇都提到了神的存在。
(喧哗)
会议长:肃静——著作人,你确认你方才的发言吗?
著作人:是的。
会议长:审查会所有教授都看过你的论文,我必须否认你方才言论的真实性,鉴于此——
著作人:会议长,请允许我完成我的发言。
著作人:诸位,我想很多人都会认为我的论文通篇并未提到神,而只提到了所谓“纯科学”,但我今日站在这里,我想对此做出的解释是——科学与神圣同源。
(教授席出现讨论)
著作人:在《玫瑰经》中,我们用魔鬼来诠释疾病——这其实正是一种近似于科学的认知方法。无论是玫瑰经中关于神的故事还是现代科学,本质上都是在借助符号来解释某种因,以及它导致的果:我们可以说魔鬼导致疾病,也可以说误食了病源菌导致腹泻。这两种表达都呈现了一种具有因果关系的原型概念,在认知的框架上,它们是相同的。
著作人:又或者从词源的意义出发——让我们追溯“科学”的词根,它最原始的含义为“知识”或“理解”。而这恰恰也是“神圣”一词的含义,我们创造它,正是为了获取神的知识从而理解神。
著作人:在古代,最优秀的科学家往往出自圣廷,他们通过研究自然秩序来获取知识,从而理解神的创造。正是希望诠释神圣,这才诞生了科学。因此,“科学”的词源本身就包含着神圣之意,科学从诞生之初就在作用于神圣用途,每当我们提到“科学”之时其实都是在呼唤古老的神圣之名,我们为什么要用一分为二的眼光看待科学与神圣?
著作人:[此处著作人之发言侵犯圣廷与帝国条约,保密等级较高,可向相关部门提交查看申请,本文件不予收录]
著作人:诸位,我认为科学与神圣同源,科学本身就蕴含了无以复加之神圣——以上种种,正是我主张我在论文中始终提及了神圣的原因所在。难道在座诸位认为科学是神圣的私生子吗?以至于提起孩子时必须反复提及母亲?提及科学就必须重申神圣?难道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不证自明的吗?
汉斯·弗里希:会议长,我请求对著作人进行提问。
[汉斯·弗里希,帝国大学历史教授。专注于研究帝国的形成及其发展历程。其代表作《帝国的根基》详细论述了神圣帝国在西大陆的历史地位演进]
会议长:允许提问。
汉斯·弗里希:著作人,我觉得你在此处进行了不恰当的比喻,提及孩子时自然不必反复提及母亲,但他的姓氏、他的家徽、他的父亲是有必要反复提及的,否则我们如何判断一个陌生人的出身?又如何知道应该以何种阶层的礼仪对待刚刚认识的朋友呢?同理,神圣应当是科学的父亲,在提及科学之时,自然有必要提及神圣的存在!
(掌声响起)
著作人:教授,您应当知道玫瑰经中只有神的母亲,即圣母,圣母吃下苹果诞育了神,自始至终,父亲都是不存在的。
(有人发出笑声)
会议长:肃静——著作人,审查会需要对你刚刚关于科学的发言进行复议,本议程暂时进入第二阶段:你如何解释你在论文第三章“关于情欲”中提到的同性情感论调?你是否明确支持同性情感?
著作人:我想帝国法典对于战友之爱有明确的规定,会议长。
会议长:著作人,帝国法典对“战友之爱”的规定中明确要求至少其中一方为军人身份,恕我直言,你并未在论文中践行此规范。
弗里德里希·考夫曼:并不是所有男人都会是战士!更别提女人了!
会议长:肃静!
著作人:会议长,请容我提问,我感到非常奇怪,从议程开始就存在着一种二元论倾向,就像方才部分听众一定要将神圣和科学一刀两断——难道不是每个男人身上都会存在女性烙印吗?为什么一定要将双方彻底一分为二?
会议长:著作人,你认为男人身上存在着女性烙印?
著作人:是的。
会议长:如何解释?
著作人:会议长,我想您一定有太太和女儿吧,至少有女佣?您的生活能够缺了她们任何一方依然正常运转吗?
会议长:哦,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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