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的充满玩心的年轻女巫。
这身装扮完全让人想不到,她会选择“傲罗”这样危险严肃的职业发展道路。
“哦,你看到这件T恤了?”她热情洋溢地说,“很棒,不是吗?我上次去听他们的Livehouse,顺手买了一件。周末没事做的时候,我喜欢窝在沙发里,听一整天他们的歌。”
顺着吱嘎作响的楼梯,她并肩同他往上走。瞧瞧他穿得一本正经的模样,她好奇地问他:“你竟然认出了我的衣服——你也是他们的粉丝吗?他们月初刚发的新歌,你听过了吗?”
“听过了,挺不错的。”莱姆斯说。
“失敬,失敬,原来是同道中人。”她愉快地说,用口哨吹了一句新歌的经典曲调。
在这曲调声中,莱姆斯微笑了。他略微紧绷的内心忽然被放松下来。
这个笑嘻嘻的充满热情的年轻女巫,同他所预想的那类面试者完全不一样。
她似乎有种魔力,能使她身边的陌生空气迅速变得轻松快活起来。
他被她所制造的氛围所影响了,甚至隐隐期待起与她的谈话来。
无论话题走向如何,这场谈话估计不会冷场,更不会无聊,也绝谈不上沉重,莱姆斯想。
他打开门,引着她走进了西里斯向罗斯默塔女士提早订好的房间。如果德拉科·马尔福能看到这一切,他必定会立刻认出,那是他经常与西里斯在三把扫帚酒馆里私下会面的地方。
“想喝点什么?”他坐在她对面,准备把酒单递给她。
“黄油啤酒——”她没接酒单,直接一屁股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高高兴兴地说,“我想念它很久了。”
莱姆斯淡淡微笑,用魔杖点了一下酒单。没一会儿,罗斯默塔女士敲敲门,端着两杯黄油啤酒进来了。
“谢谢你,罗斯默塔。”他和颜悦色地说,“麻烦帮我们把门给带上。”
罗斯默塔女士好奇地看了看他们,冲他们笑了笑,很快就带着空托盘离开了。
“先自我介绍一下。”他轻咳一声,向她伸出手,“我叫莱姆斯·卢平,你可以叫我莱姆斯。”
她迟疑了一下,也伸出手来,“呃,你可以称呼我的姓,唐克斯。至于我的名字——它不太好听,一般没人叫我名字的。”
“能有多不好听?”他随口问,微微好奇地看着这个突然变得不太高兴的年轻女巫。
“好吧,我只说一遍,”她撇着嘴说,“我的名字叫尼法朵拉(Nymphadora)——是我的傻瓜妈妈给我取的名字。”
(Nympha,意为“小仙女、轻浮女人”,此处有更多译意,请自行查阅字典。dora是后缀,意为“……的礼物”)
莱姆斯惊讶地扬起了眉毛,“哦,很高兴认识你,尼法朵拉。”
“别叫我尼法朵拉,”她打了个冷战说道,“叫我唐克斯。”
“好吧,唐克斯。”莱姆斯嘴角可疑地抽动着,同她握了握手,从善如流地尊重了她。
“想笑就笑吧,”她瞧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所有人同我互换名字的时候,都要笑一次。这都算是我交朋友的例行流程了。”
莱姆斯忍了又忍,终究还是没忍住笑。他喷着笑问:“为什么——你母亲会给你取这样一个名字?”
“哦,因为我妈妈嫁给了我爸爸,被家族里的人认为是不守妇道的女人,说她是一个嫁给肮脏的泥巴种的下三滥,诸如此类的。”唐克斯直白地说,“后来,她与家族决裂了,被家族除名了。她欣然地接受了任何布莱克家对她的辱骂,并且坦坦荡荡地给我取了一个天底下最令人难以启齿的名字。”
“我很抱歉。”他迅速说,收起了笑,“我不知道——”
“没关系。”唐克斯懒洋洋地说,“这也不是什么秘密——算是我们家的光辉历史了。”
“我猜你的母亲是一位勇敢的女性。”莱姆斯用怀有敬意的口气说,“往回倒推一下年代的话,她那时候大概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是啊,我的傻瓜妈妈很勇猛,不是吗?”唐克斯微笑着说,“除了‘取名字不在行’这件事以外,我一向很钦佩她。”
“不介意的话,能不能告诉我,她叫——”莱姆斯怀着兴趣问。
“安多米达。她以前叫安多米达·布莱克,如今叫安多米达·唐克斯。”唐克斯轻松地说。
莱姆斯张开嘴,忽然觉得脑子有点卡壳。
“呃——你知道西里斯·布莱克吗?”他问。
“知道啊。西里斯·布莱克叫我妈妈‘堂姐’,从辈分上来说,我大概该喊他一声‘舅舅’。”她耸耸肩,“他前年被阿兹卡班给放出来了,是不是?我妈妈以前挺喜欢这个堂弟,他们以前的关系挺不错的。后来,他进了阿兹卡班,我妈妈一度很痛心,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她以为他背叛了朋友、投靠了神秘人。”